案例1 六盘水市双凤镇板桥小学副校长张某某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2年7月,双凤镇板桥小学12名教师到六盘水市区参加培训,张某某在报销差旅费时,虚报套取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共计2963元,用于冲抵本次培训期间的超标准伙食开支。此外,张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3年5月,张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案例2 景德镇市昌河小学副校长王某某“吃公函”问题。2022年,王某某在昌河小学分管学校总务工作期间,为报销违规接待费用,安排工作人员利用“空白公函”方式,虚构公务接待4次,违规报销费用共计7280元。2022年12月,王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3 天津大学机械学院党委委员、纪检委员、教师李某某违规公款吃喝问题。李某某2017年1月从横向科研经费中为课题组9名硕士研究生每人多发补助500元,要求学生交回多发的500元用于课题组40余人聚餐。2017年3月,李某某在学校纪委与其谈话了解上述情况时,未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李某某受到党纪处分;责令退缴违规套取费用。
案例4 天津农学院财务处处长乔秀柏违规公款吃喝和公款旅游问题。乔秀柏组织财务处工作人员在唐宋府美食城、香江御品用餐,违规公款报销,共计2798元。乔秀柏带领财务处2名工作人员赴兰州参加学术年会,会议结束后到敦煌鸣沙山、莫高窟等景点自费参观游玩,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相关费用。乔秀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规用餐和报销差旅补贴等费用。
案例5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海洋旅游学院院长乐建盛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年底至2017年年初,乐建盛将35573元违规接待费用在某酒店的校企合作管理费中予以抵扣,并采取抵扣校企合作管理费的方式3次在某酒店购买自助餐券29600元进行分发,套取校企合作管理费5000元购买海鲜提货券进行分发。乐建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7月,乐建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案例剖析:
违规公款吃喝,被群众称为“舌尖上的腐败”,不仅浪费大量国家资财,更会吃坏党风、喝痛民心、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给政治、经济和社会风气带来不可低估的危害,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纠治违规公款吃喝取得显著成效,党风政风有了明显改善,但也要清醒看到,违规吃喝问题由来已久、成因复杂,既有思想认识问题,如宗旨意识、党性修养和纪律观念不强,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积习难改,“无酒不成席、无茶不成事”的思想作祟,折射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权力观扭曲的深层问题;也有制度层面问题,如“三公”经费财务公开、发票报销等制度不够完善,或相关制度执行力不强、缺乏监管等。违规吃喝如同权力腐化的培养基,觥筹交错间消解的不仅是纪律防线,更瓦解着公共权力的合法性根基。
正面清单:
1.党员干部在参加各类聚餐前,对谁出钱、与谁吃、在哪吃、吃什么、怎么吃等信息以及是否存在违规情形,应尽辨别责任和义务。
2.同城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宜安排公务接待标准的工作餐,确需安排的要严格审批、严格把关。
3.公务接待的用餐标准是上限标准,并非所有接待的统一执行标准。
负面清单:
1.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2.私人聚会吃饭用公款报销。
3.单位之间或内部搞公款宴请等。
4.采用拆分发票、虚造人数报销超标准、超范围公款吃喝费用。
5.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公款宴请,或让其用公款报销吃喝费用。
6.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到高档小区、写字楼等隐蔽场所“一桌餐”公款吃喝。
7.违规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驻外办事机构等内部接待场所公款吃喝。
8.虚列开支公款购买香烟和酒水。
9.违规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
10.将私人宴请用公款报销或以办公用品、会议费等虚假名义公款报销餐费。
11.将违规吃喝费用混入食堂正常开支。